问题背景:职工因工作调动从外地回长沙,分娩前生育险缴纳不满10个月,但不管是外地还是长沙,单位一直有缴纳生育险,没有中断过,符合生育政策,目前也在继续缴纳,是否可以在缴纳满10个月后再报销生育险及生育津贴?
问题解答:根据长医保中心函〔2021〕1号文关于明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细则的通知、生育津贴待遇支付条件: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生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转移续接后,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可合并计算。综上所述,依文件规定,省外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无法合并计算。泰国代孕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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